2024年10月js设计模式面试题(JS常用设计模式(MVC、MVP、MVVM及其他设计模式))

 更新时间:2024-10-12

  ⑴js设计模式面试题(JS常用设计模式(MVC、MVP、MVVM及其他设计模式

  ⑵JS常用设计模式(MVC、MVP、MVVM及其他设计模式

  ⑶MVCMVC模式的意思是,软件可以分成三个部分。视图(View:用户界面。控制器(Controller:业务逻辑模型(Model:数据保存各部分之间的通信方式如下。View传送指令到ControllerController完成业务逻辑后,要求Model改变状态Model将新的数据发送到View,用户得到反馈所有通信都是单向的。二、互动模式接受用户指令时,MVC可以分成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View接受指令,传递给Controller。另一种是直接通过controller接受指令。三、实例:Backbone实际项目往往采用更灵活的方式,以Backbone.js为例。.用户可以向View发送指令(DOM事件,再由View直接要求Model改变状态。.用户也可以直接向Controller发送指令(改变URL触发hashChange事件,再由Controller发送给View。.Controller非常薄,只起到路由的作用,而View非常厚,业务逻辑都部署在View。所以,Backbone索性取消了Controller,只保留一个Router(路由器。四、MVPMVP模式将Controller改名为Presenter,同时改变了通信方向。.各部分之间的通信,都是双向的。.View与Model不发生联系,都通过Presenter传递。.View非常薄,不部署任何业务逻辑,称为“被动视图“(PassiveView,即没有任何主动性,而Presenter非常厚,所有逻辑都部署在那里。五、MVVMMVVM模式将Presenter改名为ViewModel,基本上与MVP模式完全一致。唯一的区别是,它采用双向绑定(data-binding:View的变动,自动反映在ViewModel,反之亦然。Angular和Ember都采用这种模式。、js工厂模式说明:在函数中定义对象,并定义对象的各种属性,虽然属性可以为方法,但是建议将属性为方法的属性定义到函数之外,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创建该方法。引用该对象的时候,这里使用的是varx=Parent()而不是varx=newobject();因为后者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前者也成为工厂经典方式,后者称之为混合工厂方式,不推荐使用new的方式使用该对象。在函数的最后返回该对象。不推荐使用这种方式创建对象,但应该了解。?、js构造函数模式说明:与工厂方式相比,使用构造函数方式创建对象无需在函数内部创建对象,而使用this指代,并而函数无需明确return。同工厂模式一样,虽然属性的值可以为方法,仍建议将该方法定义在函数之外。同样的,不推荐使用这种方式创建对象,但仍需了解。、js原型模式说明:函数中不对属性进行定义。利用prototype属性对属性进行定义。同样的额,不推荐使用这样的方式创建对象。、构造函数+原型的js混合模式(推荐说明:该模式是指混合搭配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方式。将所有的属性,不是方法的定义在函数中(构造函数的方式,将所有属性值为方法的利用prototype在函数之外定义(原型方式。推荐使用这样的方式创建对象,这样有好处。、构造函数+原型的动态原型模式(推荐说明:动态原型方式可以理解为混合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的一个特例。该模式中,属性为方法的属性直接在函数中进行了定义,但是因为if(typeofParent.lev==“undefined“){?????Parent.prototype.lev=function(){??????returnthis.name;?????????}??Parent.lev=true;??}?从而保证创建该对象的实例时,属性的方法不会被重复的创建。

  ⑷js设计模式-观察者模式来模拟vue的双向数据绑定

  ⑸vue的双向数据绑定大家应该很熟悉了,当一方的值发生改变时,另一方绑定的值也会随之变化,用起来是挺嗨的。但是在原生中我们怎么使用这种机制呢?最近有个需求是通过对接websocket获取后台服务器实时变化的值,推送给web端使用。基于这个需求,我使用到了js中的设计模式-观察者模式。那么,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先来看看具体机制:这里对象定义了四个属性,分别绑定四个函数。、订阅:订阅方通过传递回调函数,观察者模式把这个回调函数push到自身的订阅功能里,以此来得知谁订阅了,然后判断是否要推送。、退订:找到对应的回调函数,然后在自身的订阅功能里把当前函数删除掉、发布:循环所有的订阅方,当发布方进行发送的时候,把对应的数据推送给订阅方、发布订阅:定义一个对象,使其具备订阅并且发布的功能流程是这样,说起来头头是道的,问题是怎么使用?举个栗子:我想定义一个对象,使其具备发布订阅功能,发布方数值改变的时候,订阅方得到平方值得变化这里通过input框的change事件,模拟了数据的实时变更,然后把当前值进行发布,这边一发布,订阅方就能通过回调函数得到实时变化的值,然后得到值进行相应的操作。效果:这样就能简单实现数据变更推送功能了。注:文件中引入的observer的js是最上面提到的观察者模式的那一套流程,tools的js大家可以不必在意,是我自己原生封装的$函数,用来获取dom元素的。具体需求,大家还需要变通,稍作修改。好了,以上就是js的观察者模式实现的双向数据绑定。如有问题,请指出,接受批评。?

  ⑹javascript好学吗

  ⑺说实话,不好学,没HTMl基础有点难度,JavaScript简称JS,之前的基础就是HTML,HTML这门课程如果入门的话不是很难,刻苦点一月到两月就能搞定,有HTML基础的话,只要继续刻苦一个月左右JS就能入门,但是想学到高深那就不容易了,js入门后在继续学可以说也是有些难度的。总之先掌握HTML,这是一个基础,正如你说话要先从aoe开始一样,HTML也很容易学的HTML推荐书籍:《《深入浅出HTML和CSS》》JS推荐书籍:《javascript入门经典》这些书籍可以帮助你怎么学习,其实不止看书,你也可以看看视频,多看视频讲解学习可以让你少走很多弯路,节省不少时间。遇见问题,常百度一下,现在百度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查不到的,没有你要的答案,也能查到相关的,何况可以提问嘛……人就是在不断的问题中解决问题,发现新的问题,继续解决问题,这样自己的自学能力和技术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关键就是不懂一定马上问,千万不要随便拖,这样进步才叫快……还有补充一下,学习重在实践,因为只有实践你才能更好的发现自己的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了,一次不记得,下次继续做的时候再手打一次,但是别抄之前自己写过的代码,除非你觉得自己这段代码已经掌握了,这样为了节省时间才抄,否则还是练练手最好,,万变不离其宗——熟能生巧……如果你精通了,那就好办了,一个网站可能就被你开发出来,然后就不愁找不到好工作了,至于你认为学到什么地步算精通,这你自己在学习中就可以感受到自己的能力,说的够多了,一时说不完,就这样,最后祝你成功,嘎嘎嘎嘎……

  ⑻最难的是函数是对象,函数又不仅仅是对象,还可以做面向对象中的类使用。数组可以是对象集合,数组也可以是函数集合。对象变化又过于灵活。所以要想深入学习,不在于语法,学会语法之后更需多加练习多加体会。从基本的对象方法、事件、属性到函数调用匿名函数到JSON到函数套用匿名函数套用闭包到prototype需要不断地学习和体会。

  ⑼怎么样才算是精通JavaScript

  ⑽能准确理解使用对象能准确理解对象与json的关系能准确理解使用call,apply的功能能准确理解并应用js的面向过程式编程(函数式编程与面相对象编程方式理解基本数据类型与基本对象类型理解并熟练使用浏览器对象,dom操作并使用之理解并使用js事件模型理解设计模式,并使用之,至少要了解,看得懂库(比如jquery使用的设计模式理解并使用js操作xml理解并使用js对象的动态特性理解并使用闭包理解并使用js的原型链继承方式理解js的运行方式(某次面试问js是多线程的吗?现在都没搞明白会面向对象编程的理念并实践理解并使用ajax了解或者熟悉js在不同浏览器上的特性js操纵css至少看得动jquery库的设计理念与源码(要能看懂这个库,其他框架就很简单了了解js的扩展用法:用来操控pdf用来操控excelnode.js用来做服务器语言mongodb用来做数据库的dml语言......能做到上面说的,js就是大牛了,你说精通,没人敢质疑。内容有点多,慢慢去学吧。

  ⑾js设计模式之单例模式实例

  ⑿什么是单例模式?保证一个类只有一个实例,并提供一个访问它的全局访问点。、如何实现一个单例模式实现一个简单的单例模式:创建一个类,类中有一个方法能够创建该类的实例对象,还有一个标记,记录是否创建过实例对象。创建过则直接用实例对象的引用。否则再次创建、什么情况可以使用单例模式(有什么用处(缓存数据(点击触发获取实验字段时)(获取实例值不确定使用位置获取实例时是否已经有实例。每次调用都走一遍内部逻辑获取实例使用场景:Rnh页面中同一个路由下写在最上层时每一个import进来的组件其实都属于一个单例模式将变量缓存再windows上也是一个单例模式、但windows随意挂载变量的话后续不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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